|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关于数字化出版相关事宜的公告 | × |
| 为弘扬中华优秀民族文化和繁荣我国新闻出版事业,拟将我社及1999年与我社合并的原警官教育出版社(以下均称我社)已经出版发行的全部纸质图书数字化,并通过网络传播,服务于社会公众,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我社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通过先进的技术保护措施对著作权和版权进行保护,以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
凡在我社出版过纸质图书的著作权人,若不许可将其作品进行网络传播,且在与我社(包括原警官教育出版社)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中未予以说明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与我社总编室联系,声明保留权利。若逾期未声明者,视为著作权人已许可我社将其作品进行网络传播。 原纸质图书进行图书数字化并通过网络传播后,该纸质图书的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享有相应的权利。但是,由于我社(包括原警官教育出版社)成立至今时间较长,有些纸质图书的出版时间久远,因此已与一些纸质图书的著作权人失去联系,为了保证各位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见到本公告后速与我社总编室联系。 鉴于图书数字化出版是近年来出现的新生事物,也是纸质图书的衍生产品,敬请各位新、老作者对我们的工作予以鼎力配合与支持!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妥善解决。 我社总编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甲1号 邮编:100038 电话:010-83903460(兼传真) 83903245 电子信箱:zbs@cppsu.edu.cn 联系人:陈华 王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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