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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跨境网络赌博治理 Japan’s Governance of Cross-border Online Gambling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21/7/9 1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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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卢坦

  跨境网络赌博,即提供网络赌博行为与参与网络赌博等行为跨越国(边)境,不在同一国(边)境内完成。日本虽是岛国不与其他国家接壤,但却因全球网络化水平的发展、网络空间跨越国(边)境的特性,同样面临着跨境网络赌博的问题。

  一、与跨境网络赌博相关的法律法规

  依据日本法律,同现实赌博一样,网络赌博也是违法行为。不管是提供赌博场所或是参与赌博行为,都是禁止的。只要能够判断其部分发生在日本国内,就可以明确其违法行为。
  在日本运营、开设网络赌博网站是违法的。跨境网络赌博的服务器网站几乎都是在境外。在日本境内登录境外运营的赌博网站进行赌博或使他人进行赌博也是违法的。即使网络赌博的网站的服务器在日本国外,只要赌博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日本国内,可依据日本《刑法》第185条构成赌博罪。赌场开设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日本国内的,可依据《刑法》第186条第2项构成“开设赌场牟利罪”。赌博罪包括“单纯赌博罪”和“惯常赌博罪”。“惯常赌博罪”“开设赌场牟利罪”为“单纯赌博罪”的加重类型。“惯常赌博罪”指的是惯犯的赌博行为,“开设赌场牟利罪”指的是开设、提供赌博场所等行为。
  《刑法》第185条、第186条明确禁止赌博行为。依据《刑法》第185条,可处以赌博者50万日元(约3万元人民币)以下的罚金。依据《刑法》第186条第1项,对惯常赌博者,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第186条第2项,开设赌场或聚集赌徒进行赌博获益的,可处3个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另外,在《关于组织犯罪的处罚及犯罪收益的规制等的法律》(简称《组织犯罪处罚法》)的第二章“组织犯罪的处罚及犯罪收益的没收等”中提到,有组织地进行《刑法》第186条第1项提及的“惯常赌博”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组织地进行《刑法》第186条第2项提及的“开设赌场”等牟利者,可处3个月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日本政府历年来在不同场合均明确表明态度。例如日本国家公安委员会及警察厅多次表示,登录境外赌博网站进行网络赌博是违法的。2011年日本政府也公开表示,从日本国内链接登录境外网络赌博网站是违法的。在2013年11月由日本首相签署的第185次国会第17号众议院答辩书中,再次强调跨境网络赌博同样适用《刑法》中的赌博罪。在2021年3月1日的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会议中,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小此木八郎在答辩环节中强调,2016年12月施行的《关于推进特定复合观光设施区域的整备的法律》(简称《IR推进法》)所含括的内容对象不包括网络赌博;网络赌博是违法的,将严加取缔。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日本,例如棒球赌博等均是不被允许的,但公营的赛马、赛艇、赛车、彩票是得到允许的。其收益可用于公共事业,如作为税收用于地域振兴事业等。其中赛马业由农林水产省依据《赛马法》管辖,赛艇业由国土交通省依据《汽艇竞技法》管辖,赛车业由经济产业省依据《自行车竞技法》《小型机动车竞技法》管辖,彩票业由总务省依据《地方财政法》《中奖奖金交付凭证法》管辖,收益分别用于振兴畜牧业、船舶产业、机械工业、教育及社会福祉等。以赛马业为例,2019年的销售额约达3.6兆亿日元(约2155亿元人民币);以赛艇业为例,2019年的销售额约1.5兆亿日元(约898亿元人民币);以赛车业为例,2019年的销售额约7000亿日元(约419亿元人民币);以彩票业为例,2019年的销售额约8000亿日元(约479亿元人民币)。上述行业虽得到允许,但也有严格规制。例如近年来也有因通过境外的马票网站倒卖彩票,依据日本的《赛马法》而被处罚的情况,等等。

  二、跨境网络赌博方面的治理举措

  随着全球网络赌博市场的增长,在日本也有一些店家等采取“隐藏经营”等方式,通过境外网站等渠道,加入跨境网络赌博的市场中。针对跨境网络赌博行为,日本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打击活动。
  一是首先从“店铺型”入手治理跨境网络赌博。早在2006年,日本警方就从“店铺型”跨境网络赌博入手,进行对跨境网络赌博的打击。例如2006年2月,京都府警在京都市中京区查抄网络赌博店,将店员及现场客人逮捕。该网络赌博店将店内电脑链接菲律宾的赌博网站,24小时营业,利用境外开设的赌博网站让客人参与纸牌赌博等。客人每100日元(约6元人民币)购买一个点数。店家根据客人参与赌博后剩余的点数退还现金。客人输掉的钱,由店家及境外赌博网站开设者对半分成。据悉,该店于2005年6月至2006年2月间在京都市中京区、2005年7月至2006年2月间在名古屋市都有经营行为。对于这种“有组织的、将其作为职业的、长期的”犯罪行为,2007年1月,京都地方法院判决被告为“开设赌场牟利罪”,各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5年执行,并追缴获利金额1.0139亿日元(约607万元人民币)。
  近年来,日本警方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了一系列针对“店铺型”跨境网络赌博的打击活动。例如2015年5月,东京警视厅多摩中央警察署在涩谷区,将接入境外实时影像系统网站进行纸牌赌博的经营者及客人逮捕。2015年7月,东京警视厅将利用境外赌博网站使客人参与赌博的店铺责任人员及现场客人逮捕,并查抄电脑及顾客名单列表等。通过搜查发现,该店平均每日到访约25名客人,一年至少非法取得2400万日元(约144万元人民币)。2016年6月,通过警察的秘密侦查得知,某境外赌博网站的实际运营在大阪,如网站制作、资金管理等。涉案人员被认定为在日本实施“做局”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2016年11月,在大阪市浪速区,警方查获两家店共31台链接境外赌博网站的电脑等,现场抓捕店长及从业人员。2017年5月,东京警视厅将以漫画饮茶店示人的网络赌博店经营者逮捕。该店24小时营业,利用从英国传送的纸牌等游戏影像供客人赌博,每日有40~50名客人到访,每月获益约750万日元(约45万元人民币)。2017年11月,警视厅保安科将涩谷区网络赌博店责任人等16人逮捕。该店通过电脑利用境外传送的纸牌赌博影像系统使客人参赌并进行输赢的争夺。自2017年2月起已有会员约1300人,营业额达2.16亿日元(约1293万元人民币)。另外,2019年3月,大阪府警生活安全特别搜查队将大阪市中央区东心斋桥的网络纸牌赌博店店长等人逮捕,该店每月营业额100万至150万日元(约6万元至9万元人民币)。
  二是逐渐加大对“无店铺型”跨境网络赌博的管制。尤其是自2016年以来专门打击面向日本人的跨境网络赌博。例如广泛在日本国内报道的NetBanQ事件。2016年2月,千叶县警察本部网络犯罪对策科逮捕两名公司职员。两名人员通过链接境外运营的赌博网站让客人参与赌博游戏,并通过结算公司NetBanQ代行赌资的结算等。NetBanQ专门进行网络赌博相关进款、支款的结算,例如根据赌博输赢往客人指定的账户退还现金等。自2012年11月28日至2015年10月14日的三年间,获利超10.44亿日元(约6249万元人民币),账户金额约23.28亿日元(约1.4亿元人民币)。客人约1600人。客人可在电脑上安装纸牌、轮盘等250种游戏软件,将赌注汇入指定账户后,通过境外服务器运营的赌博网站兑换成虚拟货币进行赌博。客人在家中就可通过网络进行赌博。从警方查抄的数据中可以发现玩家的资金出入记录和个人信息。其中有在一把游戏中赌480万日元(约29万元人民币)的客人、有赚3000万日元(约180万元人民币)的客人、也有输9000万日元(约539万元人民币)的客人等。许多登录者的资料送交检察厅,多以简略式起诉的方式被处以10万~20万日元(约6000至1.2万元人民币)的罚金。值得一提的是,该案的线索来源为,2015年10月千叶县警逮捕了一名参与网络拍卖假错版币的男性,而该男性为参与上述跨境网络赌博的客人。因此警方顺藤摸瓜,通过账户之间的关联使得该跨境网络赌博的嫌疑人浮出水面。当时嫌疑人的账户上有1.225亿日元(约733万元人民币)。随着搜查的推进,逐步发现了该跨境网络赌博行为的结算手段等。经查,除两名公司职员外,还有身居境外的一名日本男性、三名24小时盯着进出款专用系统的男性参与该案,为六名人员组成的犯罪组织团伙。
  除了千叶县警查办NetBanQ案件外,日本其他地方也加大了对跨境网络赌博的管控。2016年3月,京都府警网络犯罪对策科将三名参与无店铺型跨境网络赌博的男性进行逮捕。据悉,三名男性于2016年2月前后接触据点在英国的网络赌博网站。该网站虽是在境外运营,但却开设有日语版、有日本女性作为庄家、有流畅的日语应对、有日本人专用的游戏桌,并基于与日本的时差于日本时间的傍晚时分开始赌局,年营业额达3.5亿日元(约2095万元人民币)。使用者以会员制登录的方式,通过网络直播画面,可一边同作为庄家的女性聊天对话,一边进行网络赌博。警方以登录该跨境赌博网站进行秘密侦查的方式,利用赌博游戏中的聊天室以及blog(博客)、SNS(社交网络服务)等手段,与blog、SNS运营公司对接获得嫌疑人的相关信息,并分析信用卡结算记录等进行深挖。
  此外,京都警方还于2016年6月查办“Dream(梦)”跨境网络赌博案件。五名实际运营者被逮捕、判刑。“Dream”网络赌博网站在日本境外的荷兰库拉索岛获得营业许可,结算公司在塞浦路斯,不过实际运营者在日本国内,并面向日本国内的玩家提供日语服务。客人通过链接登录网站后可在家中参与视频扑克赌博等。会员约9500人,赌金总额约19.26亿日元(约1.2亿元人民币)。
  三是打击“涉黑型”跨境网络赌博,切断暴力团资金源。鉴于跨境网络赌博的收益有流向暴力团并成为暴力团财源的现象,日本警方也加大了对“涉黑型”跨境网络赌博的打击。例如2016年2月,东京警方查抄了一家有暴力团力量参与的网络赌博店,除发现违法跨境网络赌博行为外,还查获手枪部件、实弹48发以及若干毒品。2016年4月,大阪府警生活安全特搜队与淀川警察署逮捕网络赌博店经营人员三人。该店利用境外的赌博网站获益。客人每100日元(约6元人民币)可购买一个点参与赌博,之后根据赌博游戏的得分再换取钱财。经营者为“指定暴力团”成员,每月营业额约1000万日元(约60万元人民币)。2017年1月,警方将大阪宗右卫门町网络赌博店店长及客人共六人逮捕,现场查获现金450万日元(约27万元人民币)及16台电脑。该店通过链接境外赌博网站的方式获益,部分收益流向暴力团。2017年2月,大阪警方将链接境外赌博网站进行纸牌赌博的网络赌博店经营者以“惯常赌博罪”、客人以“单纯赌博罪”的嫌疑逮捕。该店全年无休、24小时营业,每天接待客人70~80人,每日营业额达800万日元(约48万元人民币)以上。其营业额成为某暴力团的资金源。
  2019年8月,大阪府警接到一则关于其友人掉入赌博圈套的110报警后开始进行搜查,将具有“惯常赌博”嫌疑的网络赌博店经营者逮捕,其中有六名暴力团成员。客人可在店内用现金交换的点数进行赌博。警方查获店内现金150万日元(约9万元人民币),并调查流向暴力团的资金源。2020年1月,富山县富山中央警察署以“惯常赌博”的嫌疑,将富山市的网络赌博店店主及店员逮捕,查获店内13台电脑,并对暴力团资金源的资金流向进行调查。2020年9月,爱知县中警察署对一家网络纸牌赌博店进行搜查,将赌博店经营人员逮捕并查获16台电脑及若干现金。该店每日营业额达100万日元(约6万元人民币),部分资金流向暴力团。2020年3月,东京警视厅将六名跨境网络赌博店铺经营者、14名从业人员及11名客人现场逮捕。该店经营者在歌舞伎町等地经营四家店铺,通过链接境外网络赌博网站等方式获益。警察查获现金约3.38亿日元(约2023万元人民币),并对流向暴力团资金源的情况进行调查。诸如此类针对“涉黑型”跨境网络赌博店的打击活动,在切断暴力团财源、管控跨境网络赌博等方面起到了作用。
  针对跨境网络赌博行为,日本警方采取了不同层面的治理举措。日本政府也对治理活动及方向作出指示。在2020年2月公开的由日本首相署名的第201次国会第61号众议院答辩书中指出,都道府县警察应进行体制方面的整备,进一步掌握“可在日本国内登录进行赌博的网站,例如总数、利用者人数以及已立案数”等实际情况并进行严加取缔。此外,警方还联合政府管理机构进行宣传,例如在东京政府部门开办的“东京生活网站”上进行宣介,介绍跨境网络赌博的危害、陷阱、常见手段、相关案例等。在社会风气方面,日本也采取了诸多消除“赌博依赖”等方面的举措。例如2018年10月施行《赌博等依赖症对策基本法》;2018年10月在内阁成立以内阁官房长官为本部长、相关阁僚为本部员的赌博等依赖症对策推进本部;2019年4月19日,内阁官房赌博等依赖症对策推进本部事务局制定并公布了《赌博等依赖症对策推进计划》等。可以说,日本警方采取了针对不同类型的一系列打击活动,并吸纳各方力量投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未来在跨境网络赌博方面的治理将会进一步推进。■
  
  (责任编辑: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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