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中国警察智识数据库宣传片制作 
  项目编号: 
  2.采购需求: 
  (1)负责拍摄、制作中国警察智识数据库宣传片,主要内容为数据库的建设、发展历程、使用场景等,成片时长3-5分钟,展示形式不限。 
  (2)成片格式:MP4、MOV ; 
  (3)规格: 1080P; 
  (4)语种:中文; 
  (5)交付要求:制作周期 20 个工作日,能按照要求按时完成; 
  (6)费用预算:8.5万。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类似公司的业绩;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售前、售后服务体系; 
  (5)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资质审核: 
  (1)影视公司前期可来出版社实地考察和交流。 
  (2)方案材料投递时间: 2019年 01 月 24 日17:00前。 
  地点: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5号楼 电子音像数字出版分社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报价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5.报价的提交 
  (1)资质部分: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其他资质材料。 
  (2)标价部分:报价表(格式自定)标价为全包价格,包含人员的食宿等;发票样式及税率(增值税专用票);其他资料。 
  (4)报价、资格证明文件应密封在单独的不透明纸袋内递交,封套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 
  (5)未提供真实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未密封送达、密封封套上未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6.询价过程 
  (1)我单位将组成不少于5人单数的询价小组全面负责本项目采购工作。 
  (2)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数量为3家。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应不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分包控制金额。 
  (3)如出现最后报价相等的情况,由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最后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7.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单位将终止询价,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8.凡对竞争性谈判提出询问,请按下列内容与我单位联系: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芳星园三区15号楼 
  邮  编:100078 
  电  话:(010)83903054(兼传真)   
  电子信箱:zbs@cppsup.com 
  联 系 人:祝艳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