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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师傅带徒弟”说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7/11/10 9:15:36
浏览次数:6997  
文/卢晓东
  
  “师傅带徒弟”一直就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只是近年来有点淡化了。那时候,在一个单位工作的民警,如果是新入警或年轻的民警,都会尊称老民警为师傅。在办案或平时的工作中,师傅和徒弟常常形影相随、同甘共苦,甚至是舍身忘我。
  2015年6月,河南省公安厅发布了《全省公安机关师傅带徒弟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意见》。各市县积极响应开展活动,效果非常明显。此次河南省公安厅特意提出和实施“师傅带徒弟”岗位练兵活动,不仅仅是一种活动或传授经验的事情,而是关系到我们如何把公安工作做好、把案件办好、为群众服务好、把执法工作做得更好、让人民群众更满意的大事情。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识到了开展师傅带徒弟岗位练兵活动的重要性。以出警和勘查现场为例,如果一起群众报警的案件由业务不熟或处警“能力弱”的民警(可能他的素质较高,如大专或本科学历)出警,很有可能该收集的证据没有收集到,该访问的人没有访问到,该询(讯)问的问题没有问到,等等。当具体侦查办案的民警接手这起案件,需要查证当时的有关情况时,已时过境迁,无法收集到第一手材料,案件处理就会陷入被动和僵局,甚至引发被害人信访或上访。而如果是业务工作和专业实践能力强的民警处置,则该留的有关物品、物证或人员能留下,该固定的证据能固定,该做的证言笔录能及时做笔录……这就为下一步的侦查诉讼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或牢固的证据支撑。
  因此,我们应大力开展和实施“师傅带徒弟”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在岗位上、在培训时、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不断汲取丰富的营养,不断获取成果型的经验,补充和完善自身素质和能力的缺陷和不足。
  要强弱搭配,新老结合,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凡办案单位,一是提倡民警强弱搭配。发生案件后,民警一起出现场,一起走访调查,一起询问,一起讯问。这样素质高、能力强的民警自然会起到主导作用,并决定办案质量。同时,还可以通过有经验的同志言传身教起到传帮带的作用,使“弱者”在实践中获得办案经验。二是提倡民警新老结合。因为,一个单位并不意味着全部都是年轻人工作效率就高,也并不意味着不需要年龄大的人。所以,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使其都能发挥作用。
  要提高指挥员的素质和能力。对于侦查办案工作来说,很多时候,身负重任的责任人的政治、业务能力从某种程度上对其工作对象的命运起着决定或影响作用,进而对整体形势(或者说整个案件)发生作用。好的指挥员可以打造精良之师,差的指挥员则只会制造一盘散沙。决策的决定性胜于操作的决定性。指挥员是影响办案水平、质量和效率的关键。因此,提高民警素质和能力的重点是提高指挥员的领导指挥能力、法律法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其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能够严格地对办案民警从侦查、调查取证、讯问、制作法律文书到运用证据定案等全面把关,形成严谨的作风和规范的程序,保证所办案件都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要善于总结经验。每名民警都要养成以案学法的好习惯,通过剖析案例增长知识、增长见识、增长才干。凡检察院退查的、不批捕的、不起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的案件,都要认真剖析,从中吸取教训。对办得好办得成功的案件,勘验、鉴定、检验、调查取证、讯(询)问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罪名定性准确的案件,也要解剖,从中学习经验,提高办案质量。同时,要通过不断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使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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