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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侵财能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7/3/7 10:0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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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曹国柱
  
  长大做个威武帅气、身手不凡的刑警,恐怕是大多数男人从小就有的愿望。曹锦程也不例外。小时候,每次看到穿制服的警察来到村里,他就像小尾巴似的跟在其后走街串巷。那身警服,他神往已久……
  曹锦程是幸运的。2000年7月,他如愿考上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系刑事侦查专业。作为土生土长的上海宝山吴淞人,四年专业学习后,2004年7月,他回到家乡,成为宝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的一员。现在,他是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刑侦支队反侵财队副队长。近年来,因工作成绩突出,他连续三年获得年度嘉奖,荣立三等功一次;2016年1月,他被评为“2015年度上海刑侦‘十佳业务能手’”。

  蹊跷诈骗案

  “80后”唐丽和“60后”李花,两个原本没有交集的上海女人,却因金钱结成了利益联盟。
  唐丽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因她平时花钱就大手大脚,加上经营不善,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想翻身,却没本钱,于是,她就对外虚构自己有某著名婚纱店、某国际品牌巧克力等广告业务,承诺只要给她的公司投资,就可以每月获得5%至17%的利息。不久,还真有不少人上钩,纷纷把钱投到唐丽这些子虚乌有的项目上,期待按月领取所谓的超高“红利”。为了吸引“投资”,唐丽可谓绞尽脑汁,利用最近的“投资人”的钱给前一拨“投资人”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人上当。前前后后,她一共虚构了800多个项目,共诈骗钱财2000多万元人民币。
  直到有一天,唐丽的公司再也支付不了那些所谓的利息,“投资人”们如梦初醒,纷纷报案。
  曹锦程接手此案时,发现刚开始的证据比较薄弱,只知道唐丽实施了诈骗行为,但究竟虚构了多少项目、有多少被害人、每个项目的明细及资金是如何分配的,都比较模糊。不仅如此,在一位“投资人”身上也遇到了难题。她叫李花,是唐丽项目的众多“投资人”之一,被骗几百万元。当初,她是作为受害人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取证的,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曹锦程发现李花并不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简单。直觉告诉他,这个女人应该不仅仅是个受害者。
  疑点有四:其一,李花一边自己往里投钱,一边介绍他人也进去投钱;其二,别人的钱都是通过李花的个人账户转入唐丽个人账户的;其三,李花虽然不是唐丽公司的财务人员,却负责其公司记账工作;其四,唐丽公司的账目非常混乱,数目根本对不上。
  李花对此却自有一套说辞:“唐丽的项目是真是假,我也不知道啊。我只负责向别人介绍这些项目。唐丽很信任我,是她让我帮她记账的。其他人的钱之所以通过我的个人账户流转过来,是为了避税。”言之凿凿,把自己说得就像一个局外人。
  而唐丽却是这样交代的:“我的诈骗行为从时间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我是实施诈骗的主角;第二阶段是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李花成为我的‘合伙人’。当时,她得知我的公司资金链断裂,找上门。我很害怕,但也没办法,只好承认自己确实是难以为继了。我以为她会气急败坏地让我还钱,没想到,她却让我别声张,‘继续做下去’!”
  至此,李花开口不开口也没什么关系了,关键是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每次讯问后,曹锦程会很细心地整理笔记,对现有证据情况进行二次梳理后提出下一步的措施。接下来的调查取证工作,曹锦程不急不躁,逐条线索调查。慢慢地,证据从无到有、从少到多,最后,有关李花的犯罪事实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证据链。比如,唐丽的指控、其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公司明细账目等。每个证据都指向李花是诈骗同伙,与唐丽共同实施了诈骗。
  
  
  


  曹锦程(左)与同事张杨为被害公司追回千万元损失后获赠锦旗

  
  ……
  详见本刊2017年3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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