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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一把尺子”执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17/2/15 9: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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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富成  於晨希
  
  淮安,苏北大地上的一颗明珠。在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中,淮安公安结合辖区特点,坚持“一把尺子”的执法理念,将执法规范化与公安信息化有机结合赶来,巧妙地实现了“弯道超车”“后发先至”,走出了一条富有淮安地方特点的公安执法规范化之路。

  “一把尺子”执法

  (一)硬件上的“一把尺子”
  古人曾说,“一把尺子量天下”。淮安市公安局依据“一把尺子量到底”的理念,在淮安市,县、区,派出所三级公安机关建成了“案件办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三个中心”的硬件设施均按相同标准配备,设计科学。比如,淮安市范围内所有“办案中心”的厕所门的上半部全部是透明的,目的是加强监控嫌疑人,防止其在厕所中发生意外事故;尽管嫌疑人很难够得到讯问室内顶端电源的插座位置,但那个插座还是被塑料包裹得严严实实,目的是防止嫌疑人利用插座制造伤亡事件。将执法环节可能发生的风险用硬件封锁,这是淮安公安人在硬件设计上的一大理念。不仅如此,在信息采集室,嫌疑人只要站在信息采集仪器前,其身高、体重、照片等信息被自动采集后会自动上传至淮安市公安局云警务平台,整个过程无需人工操作。
  为了杜绝讯问不规范的现象,降低执法风险,淮安市三级公安机关按照统一标准建立起“办案中心”。按照淮安市公安局的规定,所有刑事案件、涉案三人以上的行政案件,均在县局“办案中心”进行讯问。讯问前,按照公安机关“四个一律”的要求,对所有讯问对象采集信息,讯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在派出所,民警只能办理行政案件,而且必须在派出所“办案中心”进行。
  那么,淮安公安是如何做到使民警必须在“办案中心”办案的呢?
  对此,淮安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金建宇的答案是:“我们靠的是信息技术!”
  在淮安,只要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传唤,相关信息就会实时上传至淮安市公安局云警务平台。云警务平台的信息系统中设置了一个合理到达“办案中心”的时间,如办案人员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将当事人带到“办案中心”,系统就会自动报警,“案件管理中心”的人员就会跟踪督查,提出整改意见,对相关人员或单位扣分。而且,“办案中心”的设备和人员配备充足,在这里,办案人员不仅可以饮食、休息、沐浴,其他值班人员也会协助看管嫌疑人;遇到女性嫌疑人时,会有女警协助办案人员搜查嫌疑人的身体。
  (二)讯问制度中的“一把尺子”
  1.规范卷宗保管
  讯问卷宗是重要的书证,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淮安市公安机关规定办案卷宗必须存放在“案件管理中心”,民警不得私自保管。在北京路派出所、王营派出所的“案件管理中心”有一个专门存放民警办案卷宗的柜子,只有办案民警本人及“案件管理中心”法制员才能打开。
  为了保证卷宗的客观性,淮安市公安机关讯问嫌疑人时使用的电脑都是双屏显示,嫌疑人可以及时发现讯问笔录中与自己供述不一致的地方。在保证笔录客观的基础上,淮安市公安机关超前一步,即民警完成讯问后,电脑自动将讯问过程刻录成两份光盘,一份随案移送,一份由“案件管理中心”保存。同时,电脑将讯问笔录自动上传至淮安市公安局云警务平台,并在卷宗上生成“二维码”。因为“二维码”是系统自动生成,具有唯一性,任何人都无法更改。目前,淮安市公安机关已采取银行系统使用的文件自动传输系统,如果民警是在出警现场形成的笔录卷宗,只需将卷宗交给辅警,辅警就可以在一分钟内将所有卷宗上传到该局云警务平台。
  2.信息化助力讯问工作
  淮安公安如何规范民警的讯问工作呢?
  金建宇回答道:“规范民警讯问工作,信息化起了关键作用。淮安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能够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讯问场所实时监控。在设计系统时,还发明了一种‘跳屏’软件,只要办案人员打开办案中心大门,监控画面就会自动跳到淮安市公安局‘案管中心’主屏幕上,提醒相关监控人员注意。”
  当金建宇正在讲解淮安市公安局“案件管理中心”系统时,“案管中心”主屏幕上出现了一幅有趣的画面:盱眙区分局讯问室中,只有一名民警与一名嫌疑人,正值中午,这位民警与嫌疑人都在打瞌睡。这就很容易发生执法安全事故。金建宇立即对监控民警说:“马上打电话给盱眙刑警大队,通知其队长立即整改。另外,将监控画面截屏,通报给盱眙分局!”据金建宇介绍,这样的通报都是电脑自动生成的,每天向全市公安机关通报一次,全市公安民警均可在公安网及手机客户端上看到。
  (三)涉案财物管理中的“一把尺子”
  为避免发生物证丢失、挪用涉案财物的现象,淮安市公安局采取“三个一律”的做法:一是涉案财物一律通过扫描“二维码”录入“财物管理平台”;二是涉案资金24小时内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三是涉案物24小时内必须入库保管。
  现在,淮安市公安局对涉案财物已经实现了“一案一档”的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只要扫描“二维码”,就可以清楚地知道物证的时空轨迹。
  2016年6月3日16时,陈某等人在涟水聚众赌博,公安机关查获赌资7187元人民币。淮安市公安局“案管中心”民警巡查时发现,办案民警6月3日扣押赌资,10月18日尚未录入云警务平台。该局“案管中心”人员立即联系这位办案民警,责令其立即将赌资录入平台,并对相关民警及责任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
  2015年以来,纳入淮安市公安局网上平台监管的涉案财物达6798件,入库率100%。全市“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证物室全部安装了视频监管系统,由法制部门实时巡查监管,涉案财物的“电子库”与“实物库”已做到一一对应。涉案财物需要出库的,必须有相应法律文书,扫描对应“二维码”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同时登录网上平台销账后,涉案财物才能出库,从而保证了涉案财物进出库流程的完整性。
  淮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崔健自信地说:“只要法院、检察机关的技术条件跟得上,淮安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向法院、检察机关移交涉案财物电子目录和电子讯问卷宗。法院和检察机关也没有必要保留物证室,通过网上系统,法院、检察院可以随时从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调取物证,检查物证保存状况。”
  
  
  


  执法告知平台

  

  一体化采集仪

  
  ……
  详见本刊2017年2期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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