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会鹏 卢奇伟 张承先
中老铁路(又称中老昆万铁路)于2021年12月3日正式开通运营,北起中国云南昆明,南至老挝首都万象,全长1035公里,其中老挝境内磨万段为422公里。作为世界首条采用中国标准、中外合作建设运营并与中国国内铁路网直接连通的跨国铁路,它是“一带一路”倡议与《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的标志性成果,被习近平主席称为“发展路”“幸福路”“友谊路”,并于2023年4月13日开通国际旅客列车。
为了保障中老铁路的成功运行,不仅要完善基础设施,还需要有效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障。为此,老挝政府成立铁路警察局,专门负责铁路沿线和站车的治安管理工作。这一机构的设立,确保了中老铁路的安全运营,保障乘客和货物的安全,更进一步推动了中老两国在安全领域的合作。
一.老挝铁路警察的成立背景
中老铁路的建成和开通,标志着老挝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同时铁路治安形势面临着新的挑战。中老铁路沿线地理环境复杂,途经高山、河谷和平原,老挝段长达422公里,覆盖了一些偏远地区。这些地区的治安状况相对薄弱,非法活动易于滋生。自铁路开通运营以来,国际黄金大通道的作用日益凸显,大量人员和货物流动带来了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吸引了不法分子的目光,治安风险和刑事犯罪问题不断涌现。常见的违法行为包括盗窃铁路设施、破坏交通工具、走私毒品等。这些犯罪活动不仅严重扰乱了铁路的正常运营秩序,还直接威胁到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尤其是在一些偏远路段,由于交通不便、人员流动性大,铁路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更容易受到侵害。这些犯罪行为对铁路运营方和沿线政府构成了严峻的挑战,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
正是基于形势变化及治安需求,老挝政府在2020年决定成立铁路警察局。其成立的初衷,既是为了保护铁路这一重要的交通命脉,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老挝铁路警察局的成立,顺应了中老两国合作共赢的时代需求,也填补了老挝在铁路安全管理领域的空白,使得老挝在应对铁路安全挑战方面具备了更强的能力。该警察局不仅承担着日常的治安维护任务,还负责打击各种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破坏铁路设施等。通过铁路警察的有效工作,中老铁路的安全运营得到了保障,极大地增强了老挝政府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能力和信心。
老挝铁路警察局的成立也是中老两国警务合作的一个重要体现。在铁路安全领域,中老两国密切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犯罪和其他威胁铁路安全的挑战。中方在老挝铁路警察局的设立过程中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经验分享,帮助老挝建立起一支专业的铁路警察队伍。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中老铁路的治安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为铁路的平稳运行和两国人民的安全出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老挝铁路警察体制
(一)老挝铁路警察制度的确立
老挝铁路警察制度是在老挝现代警察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中老铁路安全保障需求形成的专业化警务体系。老挝警察制度历经百余年发展,深受法国等西方国家警察制度影响的警察管理模式在老挝扎根。20世纪中期老挝争取独立后,警察制度经历了重组改革与本土化发展。经多次改革调整,2006年,老挝人民革命党第八届全国代表大会明确警察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正式建立现代警察制度,标志着老挝警察体系迈向专业化、制度化,职责从单纯维护社会治安拓展至维护国家安全、执行法律和社会秩序。
随着中老铁路建设推进,为保障铁路安全运营,老挝铁路警察局2021年6月22日正式挂牌,由此确立了针对铁路这一特定领域的专业化警察制度,填补了老挝铁路安全管理领域的空白,成为老挝现代警察制度在特定交通领域的延伸与细化。
(二)组织架构
老挝公安部是国家专政职能的核心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全国的警察系统,下设多个总局、司局。其中,警察总局负责刑事侦查、治安管理、经济犯罪侦查等。警察总局下设多个专业局或处,铁路警察局是其专业局之一,该局主要负责铁路沿线和站车的治安管理,以及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铁路警察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直接由公安部警察总局铁路警察局指挥。这种管理方式确保了铁路沿线治安工作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2023年2月,老挝公安部牵头成立“中老铁路安全责任委员会”,下设安全保障工作组和应急工作组,由时任公安部副部长卡明普·伊马尼翁中将直接领导,负责维护铁路沿线的治安和安全运营。该委员会联合多部门制订了以下铁路安全预防计划:公安部负责提升铁路警察执法能力,配备车辆武器和必要设备,配合国防部做好保护各地铁路和铁路设备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整治非法钢材店、炼钢厂,防止不法分子盗窃、倒卖铁路资产;国防部负责督促地方公安部门在沿线乡镇、省份做好政治基础建设工作,保障铁路安全;公共工程和运输部负责监督车站服务情况,促进各种火车服务的有序开展;外交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考察,并组织会议总结中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铁路警察管理实行三级架构,由公安部警察总局铁路警察局统筹全国铁路警察安保力量,局办公地设在首都万象,下设行政管理处、参谋处、宣传培训处等多个部门。中老铁路沿线“四省一市”(万象省、琅勃拉邦省、乌多姆赛省、琅南塔省,万象市)中,四个省公安厅和万象市局下设铁路警察处,下辖15个县公安局设置铁路警察科,警力近600人。这些基层机构负责铁路场站区域治安及行车安全,具体职责包括涉铁路接报案处置、辖区内物防设施维护、站区安检和治安管理、站点实时监控、添乘巡查等。
老挝铁路警察实行军衔制,这使得警察在纪律和管理上更加类似于军队,铁路警察现行的军衔分为4等12级,从上至下为,校官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级:上尉、中尉、少尉;士官级:准尉、一级士官、二级士官、三级士官;士兵级:一级士兵、二级士兵。这种军警结合的管理模式不仅有助于提高警察的职业素质和纪律性,还通过与军队部门之间的人员互调,保持了警察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效性。在实际的铁路安全管理中,铁路警察与军队共同合作,形成了独特的军警齐抓共管的机制。这种机制不仅提升了铁路安全工作的效率,也为老挝全国的治安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教育训练
老挝铁路警察的教育训练体系在老挝整体警察教育培训基础上发展而来,结合铁路安全管理的专业化需求,形成了多层级、多主体参与的培养模式,同时深度融入中老警务合作元素。老挝铁路警察的培训由老挝公安部统筹负责,对外主要与中国公安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合作进行,培训内容结合了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覆盖了从铁路基础知识到风险处置和执勤实操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在2017年,老挝铁路警察培训班在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开班,这标志着中老两国在铁路安全保障方面的合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类培训项目不仅提升了老挝铁路警察的专业素质,还为中老铁路的安全运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未来,随着中老铁路的进一步发展,老挝铁路警察的培训将更加注重国际化和专业化,确保能够应对日益复杂的铁路安全挑战。
(四)国际合作
中老铁路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6年启动建设以来,不仅在经济上为两国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也为国际铁路警务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中老铁路建设过程中,老挝借助中国的技术和经验,开启了与中国在铁路警务方面的深度合作。这种合作以培训为主要形式,通过中国公安部和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的支持,老挝铁路警察得以在中国的专业警察院校接受系统培训。这些培训课程主要由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和云南警官学院负责,内容涉及广泛,从铁路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到铁路破坏案件的预防与处置,涵盖了铁路安全管理的诸多方面。通过学习中国铁路警务的经验,尤其是高铁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安全管理知识,老挝铁路警察不仅提高了专业技能,也更加明确了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的关键性。铁路作为现代运输的重要命脉,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中老铁路合作项目,老挝警察逐步建立了现代化的铁路安全防控体系,为保障铁路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
在中老铁路合作的背景下,中老两国在国际警务交流方面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老挝铁路警察不仅参与了各层次的中老国际警务论坛、座谈会,还积极参加了中国组织的各类实地考察活动,深入了解中国铁路与铁路警务的运行机制。这些活动不仅加深了老挝警察对铁路运输安全的认识,也增强了他们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解和支持。在国际警务论坛和座谈会上,双方就如何加强边境防控、预防跨境犯罪以及保障旅游安全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分享了各自的经验和做法。通过这些交流合作,中老两国逐步建立了铁路警务合作的协调机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一合作机制不仅有助于提高两国铁路警务工作的效率,也为未来的国际警务合作提供了可借鉴的成功经验。在“一带一路”倡议的框架下,中老两国通过铁路警务合作,进一步巩固了双边关系,为地区安全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老挝铁路警察的现实状况
(一)当前的形势和挑战
老挝地处东南亚内陆,复杂的地形和跨国犯罪问题为铁路警察的安全维护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中老铁路沿线,特别是“金三角”地区的毒品贩运、偷渡和走私等犯罪活动猖獗,铁路作为跨境运输重要通道,极易成为犯罪分子活动的潜在目标。老挝铁路警察不仅要确保铁路设施和旅客的安全,还需应对跨国犯罪的高风险性和不可预测性。他们需要与邻国警务部门密切合作,打击跨境犯罪,同时在恐怖主义威胁增多的背景下承担反恐任务。铁路本身的高标准运行与大客流量进一步加剧了管理难度。中老边境站点的复杂检查流程延长了运营时间,对警察的应急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加之老挝铁路警察在现代化铁路安全管理经验上的不足,其执法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老挝铁路警察还需克服一系列内部挑战。一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现有法律缺乏针对铁路安全的具体条款和惩罚机制,使得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制裁,导致犯罪率较高。二是执法环境复杂化。铁路运行的高速度和广范围对警察的装备与技术提出了严峻要求,而当前的装备短缺和专业能力不足使得警察难以应对突发事件。三是培训和资源不足。铁路警察缺乏系统化的专业培训和充足的人力资源,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四是公众安全意识薄弱。沿线居民对铁路设施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常有破坏行为发生,进一步增加了执法难度。面对这些困难,铁路警察必须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同时加强与公众和国际社会的协作。
(二)面临的机遇
尽管挑战重重,中老铁路的建成也为老挝铁路警察发展带来了重要机遇。
铁路发展带来的机遇。中老铁路为老挝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也为铁路警察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随着铁路运营,大量客流和物流涌入,经济活力显著增强,老挝政府对铁路安全重视程度空前提高,铁路警察执法工作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老挝政府已开始构建警察、军队、交通部门、企业(如老中铁路有限公司)等多方参与的综合安全管理机制,提升铁路沿线安全防范能力,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加强沿线军警力量部署,更快速侦破盗窃、破坏铁路设施案件;积极推动铁路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民众安全意识,为铁路警察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持,凸显其在国家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装备和技术升级迎来契机。随着老挝经济发展和对铁路安全投入增加,铁路警察装备和技术迎来升级契机。政府有更多的资金采购先进装备,如高精度监控设备、现代化交通工具、信息化管理系统等。这些装备可实时监控铁路沿线治安,快速响应突发事件,提高执法效率和应急能力。同时,技术升级推动铁路安全管理信息化,如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犯罪趋势,为警察制定针对性防范策略提供依据。
国际合作深化带来的机遇。中老铁路作为“一带一路”标志性项目,加强了老挝与中国及其他国家的合作。在铁路警务领域,国际合作不断深化。中方持续提供培训支持,分享铁路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帮助老挝提升队伍专业水平。此外,老挝铁路警察可参与国际警务交流活动,学习其他国家先进理念和做法,与各国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应对跨国犯罪,提升国际影响力。
四、老挝铁路警察的未来展望
(一)健全法治体系
老挝需完善针对铁路警察的法律法规,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应涵盖铁路警察的日常执法工作,还应细化其在特殊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等。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确保铁路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因法律滞后或不完善而导致的执法困境。同时,需细化涉铁路违法犯罪的惩罚机制,对盗窃铁路设施、破坏交通秩序、走私贩毒等行为设定更具震慑力的量刑标准,扭转当前“处罚偏轻、震慑不足”的现状。此外,应建立跨部门法律协调机制,明确铁路警察与国防部、公共工程和运输部、地方政府、运营企业等机构的权责边界,确保在联合执法、应急处置中高效协作,避免推诿或重叠。
(二)深化警务机制
优化警力配置与联动机制是提升效能的关键。需根据中老铁路老挝段422公里线路的治安风险差异,科学调配“省—市—县”三级铁路警察力量,在“金三角”沿线、边境站点、重要桥隧等高风险区域强化警力部署,实现重点防控。同时,依托“中老铁路安全责任委员会”,打破公安、国防、企业安保的信息壁垒,建立实时共享的治安预警平台,替代当前“信息交换滞后数周”的低效模式。推进信息化与智能化建设是重要方向。针对沿线监控设施不足、技防水平低的问题,应逐步部署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设备,引入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涉铁案件高发区域、跨境犯罪线索进行智能预警。借鉴中国铁路治安防控经验,逐步建立同老挝国情相适应的铁路警察数字化指挥系统,实现“巡查—接警—处置”全流程高效调度,提升应急响应速度。
(三)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人才培养是提升铁路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的长远之计,提升铁路警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人才培养的核心内容。老挝需通过定期的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升铁路警察对法律法规的运用能力和现代技术手段的掌握水平。在培训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警察能够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应用于实际工作中,提升执法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促进国际交流学习,引入先进的警务理念和技术,是提高铁路警察国际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老挝应积极与国际铁路警察组织和先进国家合作,通过交流学习引入国际上先进的警务理念、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
项目基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25GGJS169);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多元通道新格局下河南中欧班列治安风险防控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52400410107);郑州警察学院中央高校基科费项目《“铁路走出去”的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研究——以东盟为例》(项目编号:2023TJJBKY009);郑州警察学院中央高校基科费项目《中老铁路老挝段突出安全风险防控研究》(项目编号:2024TJJBKY009)
【作者简介】王会鹏,男,河南南阳人,法学博士,郑州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一带一路”铁路发展与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习近平外交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
卢奇伟,男,江西余干人,南昌铁路公安局鹰潭公安处余干车站派出所民警,江西省证据法学会理事,研究方向:公安管理。
张承先,男,江西余干人,南昌铁路公安局教育训练中心副主任,美国佐治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江西警察学院公共安全中心特约研究员,江西省刑法学会理事,江西省证据法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被评为“最受欢迎的中央国家机关法治人物”,研究方向: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公安管理、公安教育。
(责任编辑:古静)
编辑:现代世界警察----石虹